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 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处室:

接教育厅通知,近几年来,教育厅通过建立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制度,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每2年立项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有力促进了教学改革,成效明显。在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奖总数位居全国第二位,其中,获特等奖1项,实现我省各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零”的突破,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领域首个特等奖。

为持续提升教学改革研究水平,按照《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继续按照鲁教职字〔2015〕11号文件执行。

二、立项数量

全省计划立项500项左右,其中,重点资助项目100项左右,一般资助项目200项左右,自筹经费项目200项左右。我校可申报10个项目。

三、立项范围

各项目组在《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教育厅2015、2017年立项尚未结题的教改项目及2019年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2020年度院级和市级课题可按照指南完善申报。

四、立项方式

教育厅继续采取学校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立项资助的方式。

五、立项程序

我校将按照下达数量,组织申报、评审和报送等工作,申报人资质及其他申报要求按照鲁教职字〔2015〕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各项目组于2020年1月5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2份,《申报书(活页)》5份(活页内容须与《申报书》对应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取消参评资格)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教务楼209,同时电子版《申报书》、《申报书(活页)》、《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oa发送教育与科学研究室牛同训、王玉卓。

附件:1.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各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4.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5.高职院校代码表

教育与科学研究室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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