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处室,各班级: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中秋节假期与国庆节假期合并调休,现将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9月30日至10月9日放假,共10天。9月18日(周六)、9月26日(周日)、10月10日(周日)上班,分别补第五周周四(9月30日)、第六周周一(10月4日)、第六周周三(10月6日)的课程。

学生9月29日下午两节课后方准离校,10月9日返校。

二、值班要求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如遇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值班班领导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各单位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校园实施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入校要严格审批。

二、疫情防控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醒离校师生做好日常防疫防护。

2.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时刻关注疫情动态,坚决不到中高风险区,继续坚持日报告制度。确需出省人员(含物业等第三方服务人员)须向所在处室(学院)主动报告行程、时间安排等信息;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统计出省人员相关信息,做好安全、防疫教育工作。

3.返校师生需主动如实填报《假期学校师生健康管理及出行情况摸排表》(附件1)、《假期学校师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返校时交本处室(学院)疫情联络人或班主任;出省师生返校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暂缓返校人员范围

1.假期所在(途经)县(市、区)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暂不返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返校。

2.2021年9月以后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方可返校。

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暂不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四、如遇突发疫情等特殊情况或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学校及时调整放假安排,另行通知。

五、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附件3)。



学校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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