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教学准备工作及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保证学校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开学教学准备工作及期初教学检查进行安排,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

(一)教学相关工作准备

1.公布教学进程表。2月23日前教务处公布各二级学院教学进程表,本学期理论、实践、劳动教学及实习时间安排应以进程表为准。

2.公布课表。2月19日教务处已发布新学期课表,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打印发放,通知学生做好开课准备,严防教学事故发生,原则上前2周不允许调课。

3.发放新学期教材及其他材料。2月22日前,由二级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前往教务处109室领取班级教材出库单,2月25日前领取新学期教材。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领取课程状态记录、听课记录、班级教学周记、新教师指导手册等教学资料。

(二)精心准备好“开学第一课”

各二级学院要立足本学院不同年级学生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保处公告《关于开展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要求,融入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元素,组织教师按照要求做好课程说课(详见附件2),厚值学生爱国主义情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整体精神面貌。

)教室、实训室及教学设备的准备

各二级学院提前完成教室、实训室卫生清理及教学用品准备工作。保证实训实验场所整洁、教学用品齐全,桌椅、仪器等摆放应符合实验实训安全规定。各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实训物品、耗材及其他废物分类管理处置。

校企合作与实训处继续对各实验实训室进行利用率考核和通报,需各位任课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实训指导教师督促学生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填写《学生实训教学记录》。

(四)2024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管理准备工作

指导教师和各班主任(辅导员)要同时加强与已离校进行岗位实习的2021级高职、2022级三二连读、2019级五专学生的沟通交流,特别是关注和追踪长时间失去联络的学生,安全有序开展岗位实习/工作,使用山东省职业院校实习管理平台上传实习检查记录,及时收集实习周记、总结等实习实训教学活动和企业实习相关佐证材料。

二、期初教学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1-4周(2024年2月26日-3月22日)

(二)检查目的及形式

期初教学检查目的在于保障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教学效果进一步提升;检查采用二级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是期初教学检查的主体,学校督导组将按照要求开展抽查。

(三)检查内容

1.二级学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2.教师到课及履行教学工作情况;

3.学生到课、班级课表及教材发放情况;

4.教学环境和学习氛围,师生仪表;

5.应完成的课程授课计划、教研室活动计划等教学资料;

6.课程电子教学资料上传清华在线教学平台,搭建在线共享课程;

7.教学条件(教室、机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室等)的运行;

8.“开学第一课”教学组织及督导情况;

9.学期开设课程考核方案提交情况;

(四)检查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期初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教学要求,各项检查材料按时间节点提交,检查结果将纳入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3月21日(第4周周四)以前打包发送至教务处王健伟、李世玺。

2.学校、二级学院两级教学督导组按照教学督导工作要求,从开学首日开始到教学场地进行巡查,同时加强网上监控巡课力度,认真填写督导检查反馈,并将听课评价、督导结果按期汇总报督导室王鸿雁、穆念孔,发布教学检查通报与典型案例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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