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于12月8日组织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党课活动。此次党课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科长、党支部副书记满海宁主讲。
在党课学习中,满海宁科长从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让宪法铭刻人心等方面对宪法内容进行讲解。她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我国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对于国家而言,必须真正敬畏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保障公民权利作为行动的出发点;对于公民而言,必须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坚定捍卫者,让宪法成为保障自身权利的最有力武器。
党课学习后,各位老师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更进一步深入理解了宪法的精神实质,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实践中,要坚持维护宪法尊严,并且要将此次党课所学内容与教学相结合,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学生能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尊重法律、遵守法律。